涉税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?对于逃税罪的处罚是怎样的?
2023-04-07 14:05:17 来源:法律解答网
一、涉税犯罪的刑事责任
《征管法》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的行为涉嫌犯罪的,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,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,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,追究刑事责任。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。
涉税犯罪种类:
逃避缴纳税款罪;逃避追缴欠税罪;骗取出口偷税罪;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;虚开普通发票罪;持有伪造的发票罪。
其他涉税犯罪还有:
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非法出售发票罪、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。
二、逃税罪的处罚
1. 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,逃避缴纳税款,数额较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,构成逃税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2. 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逃避缴纳税款,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%以上的,构成逃税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3.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“初犯补税免罪”是指有逃税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,补缴应纳税款,缴纳滞纳金后,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。国家至从此政策出台,就有很多大明星把以前未缴纳的税款都补上了,让纳税人免去了坐牢的刑罪外,还让国家因此多收了上十亿的税款。可谓“双赢”,也充分体现出国家的,“以处罚为辅,以税款征收为主”的征税方式。
标签: 涉税犯罪 逃税处罚 虚开发票 隐瞒不报